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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宅基地怎么办?

    信息发布者:龙乡传人
    2018-12-31 21:54:45   转载



    农村宅基地既“乱”又“死”,如何改?


    看看农业农村部部长如何讲


    现在农村宅基在许多村子里已经不再批了,另外由于农民到城市打工落户村子里出现空心村,农村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流转,农村宅基地制度将要改革,如何改是许多农民朋友最关心的事了,同时乡村要振兴必须把农村的资产释放出活力,所以农村宅基地改革势在必行,如何改革?听听韩部长2018年12月4日在农业农村部农村改革40年专题会上的报告就明白了。
    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目前,我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即: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标准,规划管控、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内部流转。这一制度安排对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维护农村稳定发挥了基础和关键作用。


    随着农村社会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实践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一个是“乱”,一户多宅、超标占地等现象比较突出,城镇居民到农村购地建房禁而不止;一个是“死”,流转限制过多、退出机制缺失,农民的财产性收益难以实现。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是处理好稳定和放活的关系。一是明确底线。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住房,严格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切实保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二是扩权赋能。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使用权。研究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抵押等权能。
    三是稳妥试点。要系统总结现有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丰富试点内容,鼓励各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展探索,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业创新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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