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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扶贫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龙乡传人
    2019-05-20 17:28:01   转载

    市教育局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部署 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合力”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延伸,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素质,提高贫困家庭脱贫能力,让教育成就更多孩子和家庭的梦想,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理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年脱贫、一年兜底、两年巩固”的战略计划,从2016年起,把推进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资助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贫困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到2017年,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学段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到2018年,力争所有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完成贫困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全面改薄”和校舍标准化建设任务。让有接受职业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获得职业学历教育,确保贫困家庭稳步脱贫。到2020年,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家庭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促进贫困家庭早日脱贫过上小康生活。 


    三、政策措施 

    (一)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 

    1、优化调整贫困村学校布局规划。结合城镇化发展规划,按照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贫困村学校布局调整,合理规划设置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或设置必要的农村教学点,优先支持新建贫困村学校。根据贫困村负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充分发挥学校建设的引领、提升作用。将学校项目纳入城建计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改善贫困村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在实施第二学期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安排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确保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到2018年,力争使贫困村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优先加强对贫困村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指导,确保贫困村学校全面时间硬件、软件同步提升。加快贫困村学校旱厕改造、运动场地和蛇汤建设,切实使贫困村孩子共享教育改革成果。加快贫困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贫困村学校高速宽带接入。 

    3、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加大贫困村教师补充力度,解决贫困村教师数量不足问题。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等形式,重点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教师缺乏问题。试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教。开展城市学校带动农村学校、强校带弱校,加强对贫困村学校的教师培训和远程研修。 


    (二)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 

    4、学前教育阶段。对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5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5、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协助农民服务中心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 

    6、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采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地方配套的方式,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同等条件下,对755个贫困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7、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中学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同等条件下,对755个贫困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8、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 9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三)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 

    10、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对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发放助学金。 

    11、扩大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机会。争取省教育厅单独面向贫困村定向招录大学生政策,根据实际调整定向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扩大贫困地区群众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相关科室、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科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帮扶救助方案,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二)建立信息台账。


    各学校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薄弱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台账、贫困家庭学生资料数据库,全市范围内的每一所薄弱学校、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三)加强舆论引导。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每一名贫困学生都了解帮扶政策,积极帮助他们利用政策,办理各项受助业务;要强化精神引导,积极传输正能量,在教育系统中广泛宣传扶贫困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生了解资助政策,掌握资助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监测考核。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是市政府年终考核各部门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局将每学期对各乡镇教育扶贫工作进行考核,对义务教育入学率、贫困生救助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排名,并对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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